多地價格集體上漲,莫讓公共充電樁成“電老虎” | 新京報快評

發(fā)布日期:2023-07-21  來源:新京報

核心提示:近期鄭州、杭州等地的公共充電站均出現(xiàn)大幅漲價,一些地段和時段的充電費用甚至翻一番。這讓不少新能源車主叫苦不迭。如何加強監(jiān)
近期鄭州、杭州等地的公共充電站均出現(xiàn)大幅漲價,一些地段和時段的充電費用甚至翻一番。這讓不少新能源車主叫苦不迭。如何加強監(jiān)管商用充電價格,保障新能源車主的權益,成為社會熱議的焦點。
 
大力發(fā)展和推廣新能源車,對于推動我國交通低碳綠色發(fā)展有重要意義,也是落實“雙碳”政策的關鍵舉措。近年來,通過實施新能源車購車補貼等政策,我國新能源車保有量連年增長。而隨著更多充電樁加快建設和投入運營,過去“充電難”已大幅緩解,如今卻面臨“充電貴”的問題。
 
商業(yè)充電企業(yè)的充電服務定價是市場行為,可以單方面自主漲價。加之市場競爭還處于發(fā)育過程,又值夏季用電高峰,不排除充電企業(yè)“集體漲價”的合謀嫌疑。近期多個充電品牌大幅漲價,無疑抬高了新能源車主的用電成本,同時也不利于鼓勵新能源車消費。
 
對于家中沒有充電樁的車主來說,不得不接受公共充電站單方面決定的充電費用。對于新能源出租車、網(wǎng)約車等從業(yè)者來說,他們面臨的經(jīng)營壓力更大。而最終高漲的成本,可能轉嫁到乘客身上。
 
如何警惕充電樁成為“電老虎”,就成為政府監(jiān)管的重要問題。新能源車充電就像燃油機動車加油一樣,是一項關系國計民生的公共事務,不妨參照公用事業(yè)納入政府監(jiān)管范圍。對充電費用的監(jiān)管,也可采取類似于油價的調控機制,不能任由充電企業(yè)說了算。
 
商用充電樁的成本,主要是由電價、場地租金和服務費構成。電價是充電費用的絕對大頭,也直接決定了充電價格的漲跌。
 
 
7月4日,一位車主在一處新能源汽車充電綜合體內為汽車充電。

今年5月國家發(fā)改委印發(fā)的《關于第三監(jiān)管周期省級電網(wǎng)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將大型充電站的用電劃歸工業(yè)用電。毫無疑問,這會導致充電價格水漲船高,也被認為是此輪漲價的主要誘因??紤]到公共充電樁主要服務居民和公共交通,將其劃歸居民用電可能是更為合理的選擇。
 
今年6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構建高質量充電基礎設施體系的指導意見》專門提出,要完善支持政策,包括落實峰谷分時電價政策、免收需量(容量)電費、減免場地租金等。將這些政策落到實處,一方面,有助于降低公共充電樁經(jīng)營成本,另一方面也能減輕電動車主的負擔。
 
事實上,公共充電樁的充電服務定價,也應納入政府價格監(jiān)管機制,推動公共充電價格的確定和調整參照執(zhí)行相關公用事業(yè)類服務的定價政策和程序。盡可能兼顧充電企業(yè)、充電車主和政府部門的多方利益訴求,使公共充電服務價格更加貼近民意。這不僅使定價機制更加透明,也能讓新能源車主明白消費。
 
目前,我國有各類充電樁運營企業(yè)3000余家,考慮到公共充電服務在特定區(qū)域的壟斷性,也需要加強對充電價格的監(jiān)測,尤其要防范充電樁運營企業(yè)操控價格。為此,應暢通消費者投訴舉報機制,讓新能源車主可以安心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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