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用“光伏貸”迎來“強擔?!?/h1>
發(fā)布日期:2023-12-22  來源:中國能源報
核心提示:核心閱讀國內兩家光伏企業(yè)近日提出,可為戶用光伏貸業(yè)務相關用戶提供資金擔保,從而進一步拓展分布式光伏業(yè)務市場。有業(yè)內人士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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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兩家光伏企業(yè)近日提出,可為戶用“光伏貸”業(yè)務相關用戶提供資金擔保,從而進一步拓展分布式光伏業(yè)務市場。有業(yè)內人士指出,企業(yè)或經銷商承擔連帶責任擔保,僅是銀行的增信措施,并不能從根本上化解終端用戶還款過程中面臨的風險。



近日,隆基綠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隆基股份”)和晶澳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晶澳科技”)先后發(fā)布公告指出,將為戶用“光伏貸”業(yè)務的相關用戶提供資金擔保。

在戶用光伏市場不斷壯大的過程中,“光伏貸”是其重要的資金支撐之一。然而近年來,部分不規(guī)范“光伏貸”產品問題頻出。隨著大企業(yè)參與度的提升,戶用“光伏貸”市場能否實現成熟理性發(fā)展?

用戶貸款買設備裝光伏,設備公司或經銷商提供擔保

根據隆基股份發(fā)布的《關于為戶用分布式“光伏貸”業(yè)務提供保證金擔保的公告》,公司擬與銀行、經銷商開展“光伏貸”業(yè)務合作,由銀行為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用戶購買公司光伏發(fā)電設備提供貸款服務,經銷商為用戶的貸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公司按照借款人融資總金額的一定比例向銀行繳存保證金,并由經銷商為公司相關保證金擔保提供反擔保。如借款人融資發(fā)生逾期或欠息,扣收經銷商保證金仍不足以還本付息的,經銷商應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代償,否則銀行將從公司的保證金賬戶中扣劃。公司為與銀行合作的戶用分布式“光伏貸”業(yè)務提供的保證金擔保余額上限不超過2億元。

晶澳科技在《關于為戶用光伏終端客戶提供擔保額度預計的公告》中也提出,當公司下屬子公司或指定的合作經銷商銷售戶用光伏發(fā)電系統或組件給終端客戶,金融機構向終端客戶提供貸款時,公司將為終端客戶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提供擔保。

簡言之,用戶貸款買設備裝光伏,設備公司或經銷商將提供擔保。

同時,晶澳科技還提供了另一種操作模式,即當其子公司或指定合作經銷商銷售戶用光伏發(fā)電系統或組件給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將戶用光伏發(fā)電系統或組件出租給終端客戶時,公司可為各終端客戶向金融機構申請租賃業(yè)務提供擔?;蚧刭徹熑?。在這兩種模式下,2022 年度,晶澳科技為戶用光伏終端客戶提供擔保額度預計不超過22億元,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擔?;蚧刭徹熑?。

“銀行覺得有大企業(yè)做擔保,即便是項目存在一定風險,但只要回款可控,就會放貸”

記者注意到,兩家公司所提供的擔保服務中都涉及連帶責任擔保的方式。那么,連帶責任擔保與普通擔保到底有什么區(qū)別?對農戶和企業(yè)而言又意味著什么?

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合伙人葛志堅表示,在法律層面,當戶用光伏的終端用戶作為債務人沒有按期償還貸款并因此產生糾紛時,在普通擔保方式下,法院會先要求債務人還款,只有當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時,才能向擔保人追責。而在連帶責任擔保方式下,銀行可以同時起訴擔保公司和債務人,要求二者共同償還。“簡單說,連帶責任擔保是一種對銀行有利的方式。”

葛志堅認為,連帶責任擔保本質上是銀行的一種增信措施。“戶用光伏發(fā)展多年,銀行已經明白了其中的‘游戲規(guī)則’,如果國家或地方的補貼政策出現變化,或者戶用光伏發(fā)電量出現波動,放出去的貸款很容易收不回來。事實上,補貼也確實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發(fā)電量更是‘看天吃飯’,所以,銀行必須要尋找一個‘強擔保’才能放款。而像隆基、晶澳這樣的上市公司,擁有不錯的信用,一旦終端用戶還不了錢,銀行可以通過這樣的擔保方規(guī)避風險。”

隆基股份董事會表示,為購買公司戶用分布式光伏發(fā)電設備的用戶提供擔保,是公司經營的需要,有利于進一步拓展分布式業(yè)務市場。

“其實,企業(yè)都清楚其中的利弊,沒有公司會愿意白白給人做貸款擔保。但在資本市場里,銀行擁有絕對話語權。幾方博弈,銀行覺得戶用光伏可能在現金流方面有風險,要求設備企業(yè)做擔保,如果企業(yè)不做,銀行就不放款。所以,企業(yè)根本拗不過銀行。”有行業(yè)專家指出,當前,國內戶用“光伏貸”普遍存在“看人不看項目”的情況。“按照正常的投資邏輯,‘光伏貸’屬于項目貸款,應該是項目好才投資,銀行如果評估項目以后認為有問題可以選擇不做。但現在,銀行覺得有大企業(yè)做擔保,即便是項目存在一定風險,只要回款可控,就會放貸。”

“對農戶來說并沒有太大改變,風險一直都在”

“強擔保”讓銀行盡可能控制了風險。那么,終端用戶的還款壓力會不會也因此降低?

據記者了解,從2021年開始,福建、河北、河南、山西等省份的部分村鎮(zhèn)在推行戶用光伏及相關“光伏貸”產品過程中,由于夸大宣傳、合同條款嚴重不對等等原因,致使農戶長期背負巨額貸款,遭受財產損失。

“單純就還款層面而言,其實對農戶來說并沒有太大改變,風險一直都在。”葛志堅坦言,“雖然企業(yè)承擔了連帶責任擔保,但基礎的法律關系還是戶用光伏用戶欠銀行的錢,并不是設備商或者開發(fā)商欠錢,即使設備商或者開發(fā)商提供了擔保,銀行扣掉了保證金,但企業(yè)還是有權向農戶追討相應的款項。”

晶澳科技表示,公司采取了一系列風險防控措施,為終端客戶提供擔保整體風險較小,將有利于公司戶用業(yè)務的快速發(fā)展。

據悉,目前,隆基股份與晶澳科技的上述擔保服務和產品尚未進行大范圍推廣,具體落地方案有待進一步細化,本報記者將持續(xù)關注相關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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